静乐二中“一盔一带”倡议书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也成为接送学生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是由于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据统计,在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员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头部颅脑损伤,给众多家庭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此静乐县第二中学校向全校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有重要作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以“小手拉大手”提升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知晓率、参与率,学生要积极督促家长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未戴头盔不坐家长车,争做人人是“首席安全官”。
二.自觉做到文明守法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严禁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管理劝导,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做到安全文明绿色出行,驾乘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坚决杜绝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
三.互相监督提醒。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主动劝导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出行过程中肯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并监督家长自觉遵守,发现家长有违规行为时,及时提醒纠正。
四.执法劝导,定期公开警示曝光。县公安交管部门从明天开始在校园周边和学生上下学主要路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劝导行动,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进行查处,对不配合阻扰民警正常执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定期对查处的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曝光。望广大学生及家长朋友、全体教职工引起重视!!!
生命与平安相伴,安全与自律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日常做起,细节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戴好头盔”成为习惯,让文明出行蔚然成风,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静乐县第二中学校委会
2023年9月20日